2017甘州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新政策

时间:2021-04-18 10:04:2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甘州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新政策

  为了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甘州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新政策正式出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甘州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新政策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参阅!

2017甘州区农民工返乡创业优惠扶持新政策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属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力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发展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决策部署及创新创业的工作要求,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创业带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自主创业与政策推动相结合,鼓励支持返乡人员领办创办企业、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参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返乡人员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激发新活力,增添新动力。

  发展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创业政策、整合创业资源、完善创业平台、强化创业指导、改善创业服务,加快形成有利于返乡创业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全区新增返乡创业人员1000人,辐射带动17000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强化服务,组织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一)加强创业培训服务。围绕产业发展和返乡人员创业需求特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落实培训补贴,丰富培训内容和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为返乡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和跟踪服务。大力培育创业导师队伍,从有经验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建立创业服务团队,适时为返乡人员提供免费创业辅导。吸引大专院校、专家团队、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和创业园区,创建创业实训基地和大学生见习就业基地,广泛吸纳大学生和各类技能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发挥好驻贫困村“墩苗计划”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作用,帮助开展返乡人员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

  (二)加强创业科技服务。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类技术开发中心、工程(技术)咨询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职业学校、驻区农林牧科研院所,要积极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技术指导,支持返乡人员依托相关产业创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打造线上网络平台,促进科技创新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帮助返乡人员解决创业技术难题。支持企业、行业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返乡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搭建返乡人员交流平台。引进借鉴发达地区众创空间在我区扩展复制,消化吸收创业新理念,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返乡人员提供科技服务。

  (三)加强创业信息服务。结合“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政策措施》(张政发〔2016〕171号),加大建设力度,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提升城乡互联网服务水平。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围绕产业发展收集筛选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并及时公布各类创业市场信息,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组织返乡人员利用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电商创业孵化园、电商运营中心、手机微商以及其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创业。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返乡人员与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等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合作,建立智能电商物流仓储基地和农村物流快递配送点,发展自助“草根物流”,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

  (四)加强创业公共服务。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137号)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作用,为返乡人员在社保、住房、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引导发达地区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区拓展创业服务市场,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为返乡人员提供企业创办、优化管理、市场分析等创业中介服务。

  (五)加强入园驻区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扶持办法和张掖市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5〕160号)和市政府办《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197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32+X”“双创”等扶持政策,依托张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洲现代物流园、农产品交易中心、旅游景区和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返乡创业基地,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优质低廉的经营服务场所,对入园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创业指导、贷款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各乡镇结合产业优势,在坚持土地统筹规划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迁村腾地、用地置换等方式盘活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并利用闲置厂房、农村宅基地、撤并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电子商务基地和小型电子商务集聚区,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对创建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享受“两补四奖”扶持政策;对入驻创业园区新注册的小微企业,享受“五免一补”扶持政策;对入园创业1年以上,吸纳就业人员20人以上,且有纳税记录的成长性小微企业,享受“五奖两补”扶持政策。

  (六)加强扶贫项目服务。围绕区委区政府“1+19”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和自身优势,组织返乡创业人员参与贫困乡村道路工程、饮居工程、生态环境、易地搬迁等项目建设实施创业。支持返乡人员大力发展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和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村特色种植业和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民族手工艺品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产业发展。

  三、落实政策,支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七)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登记方式,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登记,允许返乡人员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允许返乡人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货币、实物和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等方式进行入股投资创业。鼓励支持返乡人员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返乡人员出资经营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鼓励支持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农产品供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建设和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全面清理、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在税费减免、金融信贷、财政支持、土地征用、审批立项、证照办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开辟返乡人员创业“绿色通道”。

  (八)落实税费减免。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和人力资源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4号)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要求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扶持办法和张掖市小微企业两创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16〕160号)精神,全面落实返乡创业有关优惠政策。对返乡人员新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超出国家免费政策范围的,前三年按其当年上缴税收额度给予同等数额奖励;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返乡人员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九)加大财政扶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124号)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区政发〔2015〕279号)精神,统筹整合各类创业扶持资金,并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门用于扶持返乡人员创业。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农业补贴政策,对从事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土地的可给予奖补,对具备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享受奖励补贴;对返乡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把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范围,积极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最高可获得贴息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可按政策享受财政规定的贷款贴息。返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十)拓宽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10号),形成普惠式、无抵押、直通型、低成本的融资模式。充分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多方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返乡人员创业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服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符合返乡人员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为返乡人员创业量身定做“特色金融产品”,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抵押物范围,可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纳入融资担保范围,用于开展个人信用贷款、返乡人员联保贷款和同一区域、行业优质民营企业互保贷款等服务,满足创业者多样化资金需求。

  四、整合资源,引导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十一)引导发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引导支持返乡人员积极创办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家庭农场、林场、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贩运贸易、农资配送、营销咨询等方式,拓宽营销渠道,合力打造特色品牌。鼓励引导返乡人员积极与种养大户、农产品贩运致富能人、小微加工企业主合作,利用技术等专长联合创业。

  (十二)引导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张掖市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大学生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实施办法(试行)和张掖市鼓励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从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引导鼓励返乡人员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利用各级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加大对返乡实用电商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依托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引导返乡人员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现代商业,通过对土特产、工艺品、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林果、蔬菜、文化旅游等产业进行精细加工、品牌包装,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和“淘宝网-张掖馆”,实现本地产品与外地市场网上对接,促使有条件的返乡人员网上创业。

  (十三)引导发展旅游文化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引导鼓励返乡人员依托七彩丹霞、平山湖大峡谷、西夏国寺等旅游景区以及红色文化旅游基地,大力发展餐饮服务、宾馆酒店、旅游观光车租赁、导游服务、民族旅游产品和土特产销售服务等第三产业。引导鼓励支持创业基础好、能力强的返乡人员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开发乡村乡土资源相结合,打造一批集观光、采摘、体验等多种业态的专业旅游村、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等产业,拓展创业空间。

  五、加强领导,保障返乡人员创新创业

  (十四)强化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返乡人员创业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查考核,把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落实产业政策及提高创业培训效果、创业服务质量、创业初始成功率、创业稳定率、创业带动就业率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切实把鼓励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任务落到实处(具体任务见附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返乡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力争创建返乡人员创业示范区,着力打造返乡人员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示范社区等。

  (十五)夯实工作基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返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准备返乡创业或已回本地创业人员的创业意愿和需求,根据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支持返乡创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的联系,对有一定经济实力、有返乡创业意向的要建档造册,定期联络,推介家乡发展变化、投资政策、优势项目等,鼓励引导支持其返乡投资创业。对重点返乡创业项目,要实行领导联系制度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十六)建立保障机制。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积极做好返乡人员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服务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建立返乡人员社会兜底保障机制,引导返乡人员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把生活困难陷入困境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在政策允许且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适当社会救助。

  (十七)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支持返乡人员创业的政策措施,并对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以及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进行宣传报道,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实施创业。要深入发掘返乡创业方面的先进典型,从返乡创业人员中培养、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返乡人员创业的良好氛围。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